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学术活动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婷瑜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1608

                                  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学术活动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强化学术引领,进一步提升学术交流活动质量,促进学术繁荣和科技创新,2021年湖北省科协将继续组织实施重点学术活动项目资助,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项目围绕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学术交流与研讨,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和各学科发展需要,重点支持面向产业开展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有影响的学术活动。2021年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类型分为:“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青年科学家论坛”、“前沿高端学术交流活动”、“综合交叉类学术交流活动”等4个类型,各申报单位可依据《湖北省科协所属学会学术活动资助管理办法(试行)》(鄂科协办〔201746号)进行申报。

二、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

根据省科协2021年度重点学术活动项目财政预算安排,将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资助40个左右重点学术活动,资助标准分别为:

1. “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资助标准2万元/个;

2. “青年科学家论坛”,资助标准3万元/个;

3. “前沿高端学术交流活动”,资助标准5万元/个;

4. “综合交叉类学术交流活动”,资助标准10万元/个。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须为学术活动的第一主办或第一承办单位。

(二)申报项目的省级学会必须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三)申报项目须在湖北省境内举办。

(四)每单位原则上申报1项,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注明牵头单位。

(五)申报项目于2021年内启动并完成。

(六)未完成上年度省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2021年项目。

(七)获得资助的申报单位,需在活动结束30天内,将活动总结、签到表、3-5张活动照片、相关学术论文等体现活动成果的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省科协学会部。

四、申报办法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1420日前,将申报有关材料(详见附件)报至科研处成果办,进行报名登记。

联系人:何芳窦莹莹联系电话:84225411

科研处

202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