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汉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审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经个人申请、学院初评,结合第一批评审时候选人综合排序,评选产生2023-2024学年度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1名。现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6日)。
姓名 | 学号 | 年级专业 | |
1 | 孙悦 | 162224100061 | 2021级美术学(美术教育) |
公示期内若对获奖同学有异议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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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