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基金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美术创作(个人)、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个人)等资助项目。请各申报人仔细研究《申报指南》及指南解读,深化项目创意和设计方案,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具体申报要求见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gjysjjw/jjsbzn/jjsbzn_list.shtml)。
2.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申报人于5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审读申请。逾期概不受理。
二、申报方式
1.“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美术创作”两个项目以个人作为申报主体,申报人须在2022年4月15日至6月13日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完成申报资料上传工作。检查填报信息无误且附件按要求上传后提交。《项目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请于2022年6月10日前提交电子档(邮箱:jdkyc2015@126.com)和纸质档1份至科学研究处。
2.“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三个项目以学校作为申报主体,有意向请申报的学院请提前联系科研处,准备好申报相关材料后于2022年6月10日前提交电子档(邮箱:jdkyc2015@126.com)和纸质档1份至科学研究处,进行申报。申报每个项目提交后,与该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含附件)将不再可以进行修改,提交前务必确认所有信息已核准。
联系人:钟鼎恒 何芳
联系电话:8422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