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人大课题研究,现就我校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重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推动湖北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智力支撑。
二、课题管理
(一)课题申报。选题要紧扣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工作实际,可参考(但不限于)本通知所附课题指南(附件1)。课题需以单位名义申报,组成课题组,按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2),于3月28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一式7份。
(二)选题立项。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组织选题筛选,报省人大常委会理论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审定后,再另行印发课题立项通知,并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签订课题委托合同书。
(三)课题调度。所有入选课题纳入省人大研究课题台账统筹调度。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将对入选课题明确联络员,负责与课题承办单位沟通对接相关事宜。课题承办单位须按要求及时反馈研究进展。
(四)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要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亲自带头深入研究、破解难题。形成的研究成果要主题突出、逻辑严密、观点鲜明、论证充分、内容详实,提出的对策建议要有创新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课题成果篇幅原则上控制在10000字以内。
(五)中期评估。6月24日前,项目依托单位将课题中期成果(电子档)提交科研处,由科研处报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将组织开展课题中期评估,并及时反馈专家评估意见。综合专家中期评估结果,对排名靠后、质量不高的少数课题,不再纳入当年省人大课题统筹调度。
(六)结题评审。10月10日前,项目依托单位根据专家中期评估意见,并结合最新研究进展,进一步深化课题研究,形成课题终期成果(纸质一式7份)提交科研处,由科研处报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将组织开展结题评审,并及时反馈专家评审意见。
(七)课题结题。10月26日前,项目依托单位按照专家结题评审意见对成果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课题最终稿,经课题负责人审定签字同意后,提交科研处,由科研处报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办理课题结题手续。通过结题的课题均给予一定的资助经费。
三、成果转化
(一)成果评选。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组织开展课题优秀成果评选,根据评选结果,评出2022年度省人大研究课题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并以适当形式通报。同时,推荐参评省社科基金项目、省优秀调研成果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二)成果运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精选部分优秀成果专报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刊载《人大信息》,呈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领导参阅,并择优在湖北人大网、湖北人大微信公众号推送。完成课题成果汇编,2023年3月底前正式公开出版发行,并寄送课题承办单位。课题研究成果,省人大常委会有权无偿使用。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依托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特别是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研究实力等。
2.我校限项申报2个课题。鼓励与人大系统、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共同研究。每个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联合申报的可放宽至7人)。《申请书》中课题研究主要内容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应包括课题研究路径、方法、目的、内容及预期成果。报送的申请书、课题成果纸质版均为A4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7份由各项目依托单位统一报送至行政楼411室;电子版发至jdkyc2015@126.com。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3.每个课题需明确联系人1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职务(职级)、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码)。待确定2022年度入选课题后,受邀进入课题联络工作群,建立健全沟通联络机制。
联系人:钟鼎恒王莺鹏 联系电话:8422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