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转发《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孙婷瑜发布时间:2022-07-04浏览次数:1482

根据《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市监规〔20214号),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能力,市市场监管局启动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前资助项目

 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

 ⑵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

2、补助类项目

 地理标志运用促进补助

 商标品牌运用示范补助

 知识产权标准化体系建设补助

 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平台补助

 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补助

 中国专利奖补贴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

 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贴息和保证保险保费补贴

 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

 专利转移转化补贴

 地理标志换标补贴

 在汉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与学科建设补贴

 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补贴

二、申报(登记)主体

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园区,在汉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具体条件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登记)步骤

1.网络申报(登记)项目路径:湖北政务服务网--武汉市--合作平台--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新用户注册账号待认证通过后登录进入系统,老用户直接登录进入系统。(http://zwfw.hubei.gov.cn/webview/tsfw/tsfw.html)。

2.在线填写事项信息。在“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登录后选择需要申报的类别,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3.上传附件。含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登记)表及附件,所有附件扫描以PDF格式上传(100M以内)。

4.提交项目。点击“提交”,申报完成。

5.中国专利奖、地理标志换标补贴纳入免申即享政策,采取登记制,信息登记路径同上,上传信息登记表。

四、申报(登记)要求

1、所有申报(登记)材料附件请用原件复印装订成册,与网络提交材料保持一致。

2、前资助项目每个单位只能申报其中一个项目,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

3、前资助项目实行事前承诺制,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书对项目预期产生绩效要准确、科学、可行。

4、申报(登记)单位如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相应变更通知书。

五、申报时间和具体安排

如有申报,请申报人前期同校科学研究处联系,并由院科研秘书于71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发到987455612@qq.com,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材料等情况,确定推荐报出项目。推荐报出项目需要在OA中申请用印,在730日完成网络申报。

纸质材料于202281日交校科研处,或者在科研处授权下按时邮寄报出,逾期恕不受理。

六、纸质材料报送

盖章纸质材料1份(含附件),于202285日前快递或面交至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7号二楼受理窗口,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