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申报

发布者:孙婷瑜发布时间:2017-04-20浏览次数:1674




鄂文化办〔201714


省文化厅关于实施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

扶持工程和2017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局,厅直有关单位,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引导和推动我省美术创作持续繁荣和健康发展,推出更多反映时代呼声、展现人民奋斗、振奋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的优秀美术作品,我厅将在“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现将2017年度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题材范围

(一)中国梦主题创作。重点扶持反映改革开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前景,反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描绘人民寻梦实践和追梦奋斗的美术作品。

(二)现实题材创作。重点扶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精准扶贫”、“一带一路”、“中部崛起”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主题,反映现实,关注当下,体现时代精神的美术作品。

(三)重大纪念活动创作。重点扶持围绕喜迎十九大、庆祝建军90周年和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等重要纪念活动创作的美术作品。

二、组织方式

  1.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局和相关美术单位应根据题材要求和各地实际情况,动员和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创作人员组成1个或多个项目创作团队,积极开展主题创作活动,并认真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创作计划于515日前报省文化厅备案, 我厅将对各地项目创作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入选湖北省美术创作人才培养工程的美术创作人员要积极参加本次申报。

  2.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局和相关单位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创作计划顺利实施,确保创作成果高质量完成。

  1.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局和相关单位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从本地、本单位项目创作团队创作完成的作品中评选出不超过30件优秀作品,于830日前将《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2017年度推荐作品信息表》和作品10寸彩色照片报送至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收件办公室,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出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2017年度入选作品。作品原件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扶持内容

(一)组织专家从各地上报作品中遴选出100件优秀作品,于今年10月左右在湖北美术馆举办《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2017年度优秀作品展》。

(二)凡入选《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2017年度优秀作品展》的美术作品将由我厅颁发入选证书。

(三)出版《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2017年度优秀作品展作品集》,收录所有参展作品,组织主流媒体对展览作品和作者进行宣传推介。

(四)凡作品入选《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2017年度优秀作品展》的艺术家可获得一定金额的创作补贴。同时,根据《湖北省美术品收藏管理办法》将从参展作品中遴选出部分优秀作品予以收藏,给予创作者捐赠奖励金。

  1. 我厅将从连续三届的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中遴选出优秀作品,赴京举办展览,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四、作品要求

1.2016年以来新创作的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作品。

2.中国画、油画作品:作品装裱(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版画作品: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80cm(高)×120cm(宽);水彩(粉)画作品: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50cm;雕塑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

五、收件地址

(一)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收件办公室联系方式

收件人:李煜婷

电 话:027-86796011,13986290718

地 址:武汉市武昌东湖路三官殿1号湖北美术馆展览部

邮 编:430077

  1. 省文化厅艺术与科教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华慧 王梦周

电 话:027-6889232268891900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3

邮 编:430071

特此通知。


附件: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2017年度推荐作品信息表



湖北省文化厅

2017418


附件

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 2017年度推荐作品信息表

1.(由推荐单位填写)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推荐作品名单(不超过30件)

序号

作品名称

画种

尺寸

创作时间

作者

……

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名: (推荐单位公章)


(注:作品如涉及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民族宗教题材,须同时提供单位审读意见)


2.(说明:本表格由推荐作品的作者填写,每件作品填写一张,同时附上作品10寸彩色照片)


作 品 信 息

名 称

种 类

中国画 □ 油画 □版画 □ 雕塑 □ 水彩(粉)画

材 质

创作时间

尺 寸


(单位:厘米,不含外框,宽×高 或 高××宽)

作 者 信 息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件

身份证 □ 军官证 □ 其他: 证件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手 机

电子邮件

个人简介

150字以内,主要填写学历学位、工作单位及职务、艺术经历等)








个人声明


我已阅读、理解并接受2017年度全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申报通知的相关规则要求,申报作品无抄袭、模仿他人作品等知识产权问题,并保证所填事项属实。



签 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