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优化科技专家库资源结构,根据《武汉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武科规〔2023〕1号),拟开展专家入库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科技创新等相关领域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专家。
二、入库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
(三)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有较强分析研判能力,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科技评审评估活动。
三、征集方式
主要采用单位推荐方式。
(一)各单位对照专家入库条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填报提交资格证明材料及《武汉市科技专家入库申请(推荐)表》(附件1)。
(二)专家所在单位进行专家初审推荐。
(三)各单位将《武汉市科技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版、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复核推荐。
(五)由市科技局项目中心审核通过后的专家正式进入武汉市科技专家库。
四、有关要求
(一)填表人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库专家资格。
(二)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荐主体责任,专家对本人信息负责,单位对所属专家总体信息负责。
(三)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入库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登录系统更新信息。
(四)学校征集截止时间:上半年6月1日、下半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