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申报课题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研究报告或论文皆可)。资助课题以研究经济社会问题、现实发展问题、湖北地方问题为主,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我办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择优立项。专著和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即立项,论文评审通过后须在核心期刊发表方可立项。申报课题的有关要求和资助金额详见《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指南》。 二、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三、成果宣传转化要遵循“先评审鉴定、后出版(发表)”的原则,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十二五’规划资助课题”。项目资助经费如不能满足课题研究需要,不足部分由课题负责人自行筹集。 四、已获省部级资助的研究成果不能申报,教材、教辅不能申报。 五、《课题指南》、《申请书》等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请从湖北理论信息网(http://www.hbllxx.com)上或本通知附件下载。 六、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及单位应积极组织、精心准备,9月22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交科研处初审。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1份,成果一份。 申报学院前期要组织学院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申报人的成果,遵循文责自负原则,如出还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学校将按政策对申报人追加处罚,对明显把关不严的学院及单位也将进行相应的批评。 9月26日前,交正式材料,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2份(A3复印,中缝装订)。 2.研究成果打印稿一式6份,A4纸打印,不得出现申请者个人或单位信息。 研究成果封面内容依次如下:(附后) ①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年度申报研究成果 ②学科分类: ③课题名称: ④成果形式: 见附件“成果封面”。 内文内容依次如下: ①目录 ②课题设计论证(要求见《申请书》第二部分) ③正文 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陈杰 联系电话:84225407 62779578 江汉大学科研处 201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