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教学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学校将组织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请各项目组认真填写《江汉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附件2),相关附录材料(附件3-成果支撑材料、附件4-项目内容诚信声明、附件5-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研究工作总结)一式一份,提交至所在学院,同时需提交有关项目成果的支撑材料一份。
成果支撑材料包括:调研报告、实验设计、实验报告、设计产品及成果的实物照片等,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已获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录用论文的录用通知复印件、正在受理专利的专利受理书复印件。
在《结题报告书》中列举的项目成果应与报送的项目成果材料附件必须一致,个别不能以附件形式报送的成果材料,请附送有指导教师签字和院系盖章的成果证明。
2.每个项目提交的所有电子版材料需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请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命名(附件4,电子版务必提供签名后的扫描件,无签名的一律退回)。
3.对于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可提交《江汉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及《江汉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进展报告》(附件7),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同时提交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命名。
结题项目取得的最终研究成果及成果的提交形式,须与项目立项书中的计划相符。对于未达到或不符合项目立项书中计划要求的或超额完成研究内容的需附送详细的文字说明材料。
二、评审工作:
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总结、整理和撰写项目结题报告书,对《江汉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研究过程记录》及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对该项目的实施情况写出评语,并给出具体的意见或建议。在项目评价时,指导教师应注重过程性评价和诊断性评价相结合,避免总结性和水平性评价。在项目验收时,指导教师协助学生认真准备答辩材料,指导学生答辩时做到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连贯、条理清楚、逻辑性强。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院的结题项目进行验收。结题验收方案需提前两天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科备案。
3.各学院验收时需进行项目结题答辩。项目组全体成员均需要参加。依据项目完成情况、结题答辩情况,对每个项目形成验收意见,给予优秀、良好、通过和不通过的评定,并完成《结题验收评定表》(附件8,电子版要填有验收意见、结论和专家签名)。
4.完成结题验收后,学院填写《“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及成果情况汇总表》(附件1,含提前结题项目信息)。将本单位所有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项目相关附录材料(一式一份),《结题验收评定表》(附件8)(一式一份),项目研究工作总结及学院《结题情况汇总表》汇总,于11月3日前将所有纸面材料(需学院盖章)和电子版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科。
5.学校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材料进行检查,必要时对项目进行校级验收。
6.评定为“不通过”的项目,需限期整改并延期结题(延期不超过6个月);对于仍不能认真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展缓慢、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中止项目经费。
三、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文档管理
请各学院注意在结题验收过程中收集好相关的图片资料和文字材料。工作结束后,整理所有项目的文档材料,逐项立卷归档。项目文档包括学生阅读相关文献综述报告、参加学术会议论坛报告、立项申请、可行性分析、过程检查材料、项目组的会议记录、项目过程记录、验收报告、工作总结等。
四、项目结题后,请在本学期内完成经费报帐手续。
附件:1.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结题及成果情况汇总表
2.江汉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结题报告书
3.江汉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支撑材料
4.项目内容诚信声明
5.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研究工作总结
6.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7.江汉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进展报告
8.江汉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结题验收评定表
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员变更申请表
10.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请表
教 务 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