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机构(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社科类研究机构的管理,准确掌握和全面梳理平台2023年运行发展情况,研究部署2024年工作安排和计划,对我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进行2023年度总结考核工作,请相关单位及时按要求报送材料,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考核平台范围:学校在建社科类省级及以上研究机构(基地)、市级社科研究机构(基地)、挂靠学院(机构)校设社科研究机构。(详见附件1)
二、考核形式
1.部分省级及以上社科研究机构(基地)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的基础上由学校统一组织现场汇报考核。
2.未纳入现场考核安排的其他省级社科研究机构(基地)进行工作报告考核。
3.市级社科研究机构(基地)、挂靠学院(机构)校设社科类研究机构(基地)由所在学院(机构)按照《江汉大学关于印发政府批建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4个办法的通知》(江校科[2023]27号)文要求,进行年度考核工作,并于12月25日前将考核材料及结果报送至科学研究处。
4.2023年度新成立机构暂不参加考核,但需要提交2024年度计划1份。
三、注意事项
1.各研究机构(基地)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填报数据应真实、准确,原则上应提交固定成员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活动等,未来发展计划应具体、可行、详尽。此次考核将作为学校后期支持导向的重要依据之一,现场考核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预计时间为12月中下旬)。
2.各研究机构(基地)提交主管部门要求送交的年度工作总结材料(部分详见附件),如没有年度报告要求的平台请提交附件中的模板材料。年度报告需平台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12月14日将纸质档(1份)报送至行政楼411,同时电子档发送至987455612@qq.com。
联系人:陈杰 盛茂 联系电话:027-84225407